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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申报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抓紧申报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1 浏览次数:2497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关于抓紧申报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改委、农委(畜牧局):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饲养方式,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2010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用于我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0]380号)精神,现将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中央投资补助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报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上报。储备项目凡继续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
    二、项目安排
    项目安排要突出优势区域,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得重复安排2007-2009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农垦及省直有关部门所属农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属地申报。要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安排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原则上以安徽统计年鉴2008年生猪出栏量为依据。各地要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档次和标准落实到养殖场(小区)。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限时办理、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原则做好申报工作,有关市农委(畜牧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联合上报省农委、省发改委,并提供Excel电子表格,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农 委  袁伟  联系电话:2640441
           省发改委  王蕾  联系电话:2602803
 
附件:
    2、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3、农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4、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5、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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