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3-19 浏览次数:2107 文章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613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5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是全国重点镇或各地确定重点支持发展的小城镇建设项目。申报项目以全国重点镇规划编制项目为主,兼顾小城镇给排水、垃圾污水治理、环境绿化、道路建设、公共照明等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 3月31日,以收到书面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材料
项目可研报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及财政部门上报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及财政部门预审意见,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各一份。
四、其他事项
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及财政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初审,由市预审通过后统一组织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原则上每县(市、区)报送一个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录入项目库,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 田海松
电话:0551—62871582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汪小俊
电话:0551—68150316
附件:2015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