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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9 浏览次数:2113 文章来源: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供业联〔20154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为做好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财政厅、省供销社《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5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企业,供销社为申报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规范的实体经济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度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财务资料和账务真实完整;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申报项目均纳入省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获得过国家、省级相关专项政策扶持的同一项目一律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在填写涉企信息时,因错填、漏填、虚假信息、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应一致或有隶属关系。

    (五)申报项目应为20152月底之前建成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报,分期扶持。必须统一纳入供销社系统项目库管理。

    二、支持重点与方式

    见《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平台申报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会同级财政局,研究确定申报项目(除省直管县申报项目外,县级项目需报市级供销社、市财政局备案)后,登录安徽省供销社省社新网工程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ahcoop.gov.cn主页右下侧),按要求填写《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申报企业财务和统计报表。省社投资企业经省供销社授权登录平台上报。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及省社投资企业各限报1个项目。

    平台申报时间为201533-310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平台申报的项目,按照如下要求申报纸质材料。

    1、《项目申报书》,2013年、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项目责任书》,见附件3)。

    3、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1531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6、其他材料。当地供销社、财政部门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附件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5)。

    7、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格式见附件1,可在平台下载)、目录、供销社、财政部门申请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8、申报材料经所属供销社、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上报到省供销社、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投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供销社进行审核后,由企业报送省财政厅。

    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平台申报内容一致,如发现有修改内容,视为无效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材料申报时间为2015311-318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落实,严肃廉政纪律,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责任管理。各地要按照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控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三级责任制。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将对项目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专项资金,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项目推荐风险提示。各地要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新网工程发展的总体情况,结合实际,严格项目申报条件,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履行项目监管职责,控制项目申报数量,切实把有发展前景、有示范带动、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推荐上来,有效促进各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全省入库项目和企业统计名录,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和支持;对逾期或多报均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省供销社     

                      联系电话:0551-62636875

                 省财政厅  侯宇翔   联系电话:0551-68150219

                                0551-68150450

 

附件:1、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申报封面;

2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

4、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勘查验收情况一览表;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填报表及说明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财政厅

        201532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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