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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08 浏览次数:2005 文章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安徽省水利厅

皖发改投资〔2014〕413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农机局)、水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624号)精神,现将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项目总投资8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6000万元、省统筹投资4750万元、县(市、区)投资1175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5万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计划,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水利部门抓紧审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开工时限与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项目审查意见,以及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各地发展改革、农业、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项目单位抓好相关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协调落实地方投资,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四、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等要求,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五、要做好项目建设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本批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实行月报制度,要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今年12月上旬,各市要将本地项目建设、粮食增产任务完成等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委、水利厅。


 

附件: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014年8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