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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抓紧申报2011年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转发“关于抓紧申报2011年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2 浏览次数:2752 文章来源:安徽省农业信息网

           皖农计函〔2011〕530号
关于抓紧申报2011年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安徽科技学院、省农科院、省监狱管理局、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农业部《关于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种子工程和植保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1、储备项目优先原则:2010年我委已上报农业部尚未批准立
项储备植保项目2个,种子工程项目2个。凡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储备项目优先安排的原则,本次申报项目中优先考虑。
2、严格建设条件原则:严格按照农业部申报要求,对照选建条件,选定建设项目。
3、择优筛选的原则:符合农业部项目申报要求,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技术力量较强的项目单位建设。
4、其他:已列入国家新增千亿斤粮规划的42个县(市、区),不在本次植保工程和县级种子监管能力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范围
1、种子工程
(1)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建设项目由淮南市、阜阳市、滁州市各申报县级1个,巢湖市申报本级1个,安徽科技学院、省农科院棉花研究所、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各申报1个。
(2)县级种子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由黄山市、宣城市、池州市
各申报农业县(区)1个,安庆市、六安市各申报农业县(区)2个。
(3)国家农作物品种抗性鉴定站建设项目由省农科院申报。
(4)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由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
(5)茶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由黄山市本级申报。
2、植保工程
县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
(1)、六安市确认舒城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黄山市确认祁门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
(2)、池州市、宣城市、巢湖市各申报农业县1个,黄山申报农业县(区)2个,阜阳市各申报农业区(市)3个。
     三、申报要求
1、严格申报条件。种子工程储备项目按照农业部《2011年种子工程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附件1)、植保工程项目按照农业部《“十二五”市县两级植保工程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附件2)组织申报。
    2、规范可研报告编制格式。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
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以及《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附件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3、申报的项目须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符合下基本要求:
(1)落实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完成规划报建。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和建设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或相应证明。
(3)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非企业法人承担的项目,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中部地区1:0.2,西部地区1:0.1;杂交水稻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投资的50%,地方配套资金不限。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认真项目审查。各市农委及有关单位在报送项目前要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要对报送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确保项目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
2、按时报送项目材料。请各市和有关单位,于7月7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可研报告(初稿)一式六份报送省农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审核,提出项目评审意见。6月9日前将修改审定后的项目可研报告一式八份(发展计划处4份,行业处4份),报送省农委。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ac.agri.gov.cn
 
附件: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