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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编报我省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编报我省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1871 文章来源:安徽省农业信息网

农计函〔2015〕663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关于编报我省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部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通知

亳州市农委、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通知》(农办计〔2015〕41号)精神,现就有关我省2015年农发专项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计划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初步设计须委托有资质的农业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见附件1),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实际需要,深入现场,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同时要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把关。项目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生活等非生产性设施建设。请切实核准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二、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项目管理费。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10〕1636号)执行。项目管理费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农业综合开发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使用的补充规定》(财发〔2011〕23号)提取使用。

    三、认真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表为基础,由市农业部门会同市财政农发部门进行编制。其中,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要根据下达的年度投资规模,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主要建设任务、预期效益目标、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措施等。

     四、报送要求。请有关市农业部门会同市农发部门于2015年8月5日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初稿)、实施计划联合行文报送省农委(5份)和省农发局(1份),同时附地方财政部门正式行文的配套资金承诺函;请认真填写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计划表(见附件2),并作为地方财政部门配套资金承诺函附件上报。

联系人:省农委汪进斌,省农发局商德平;

 电  话:0551-62677186、68150378。 

  附件                

 1.我省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中 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2.     市2015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 资金计划表   

 

附件请从此处下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2015年7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