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徽省2015年养殖业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4 浏览次数:2065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农计函〔2014〕975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徽省2015年养殖业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养殖业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条件申报。严格按照农业部项目申报要求,由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按条件筛选把关申报。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原则上每个市及广德、宿松县报1个(有2个以上储备项目的市均可申报,但不得再申报其它同类项目);根据我省水产种业结构调整实际需要,水产良种工程项目只上报水产遗传育种中心项目,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渔政基础设施项目按需求进行申报。
2.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请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我委(发展计划处和行业主管局各3份),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为确保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委对各市上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安徽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储备项目优先的原则,按规定的数量上报农业部,其余项目作为储备项目。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