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5月04日 星期六

转发“关于抓紧申报2011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发“关于抓紧申报2011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2316 文章来源:安徽省农业信息网

关于抓紧申报2011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畜牧兽医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关于申报2011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2011年国家拟安排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60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今年投资重点用于乡镇畜牧兽医站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备疫苗贮存及畜牧良种技术推广设备等,不得安排车辆(摩托车除外)购置和建房;扩建项目个数要按照本地实际乡镇畜牧兽医站个数核定,每个乡镇兽医站中央定额补助投资5万元。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乡镇畜牧兽医站扩建项目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地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要从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出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方案中要对已有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现状进行描述。
(二)项目实施方案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批复文件抄省发展改革委、农委各6份。
(三)项目申报程序。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由你们联合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上报统一编制项目年度投资申请。其中,列入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范围的县(市)、县改区及叶集、毛集区项目由县级发改、农业(畜牧)部门联合上报,未列入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范围的市直属区,由市级发改、农业(畜牧)部门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汇总审核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
请根据上述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于5月6日前将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各2份,并发电子版。逾期未报的,将不予申报安排投资。
 
联系人:省   农   委   袁伟   2640441
        省发展改革委   王蕾   2602803
电子邮箱:yuandawei0512@sina.com 
          wangleiqhs@sina.com
 
 
 
 
 
二 〇 一 一 年 五 月 四 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